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在这里对6起违法药品广告案例进行了曝光。
据介绍,它们分别是:
湖北龙丹药业公司生产的“复方熊胆乙肝胶囊”于10月16日在北京某报纸刊登严重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广告;
吉林延边中药厂生产的“中风康冲剂”于8月9日和8月22日在北京某报纸刊登严重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广告;
吉林省东方制药公司生产的“血滞通胶囊”于8月7日和8月23日在北京某报纸刊登严重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广告;
北京华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虎清肝颗粒”于10月16日在北京某报纸刊登严重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广告;
山东孔府药厂生产的“消淋败毒散”于9月3日在北京某报纸刊登严重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广告;
某杂志10月13日以北京市发祥技术研究所名义刊登了禁止发布广告的治疗肿瘤药品“九黄灭癌合剂———中华808”,并且其标示的京卫药广审(文)200030035为伪造的批准文号。